昌乐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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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传媒网6月25日讯(特约记者 潘爱青记者 任鹏 徐文龙)6月24日上午,昌乐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县委党校召开。县政府县长张建伟到会提请县政府工作人员任免职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备、副主任周晓玲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少鹏、扈本溪、滕建勋、田本义和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张正民、县法院院长韩昆亮、县检察院检察长郑爱之、县政协副主席徐玉山、县监察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上述三项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分数分别为94.10分、96.03分、94.75分,评议结果均为满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这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将形成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通知》要求,刘雪梅、夏光富两位住昌市人大代表作述职报告。会议就代表述职情况进行了投票评议,评议结果均为优秀。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县法院有关人员任免职事项。决定任命宋悦林为昌乐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赵春玉为昌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命王丽梅等135名同志为昌乐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孙振元同志辞去昌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王备向新任命的县政府工作人员、县法院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县政府工作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和各镇(街、区)人大的负责同志;参加本次述职的住昌市人大代表;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专项工作评议的县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士咨询组成员;到会听取审议意见的县检察院、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